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见习记者邢 颖)4月28日下午,市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主任会议,人大任听取《滁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常委次主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孔胜主持会议。开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虹、市届徐广友、人大任吴孝水、常委次主孙永进、开第贺家平,市届秘书长胡爱军出席会议。人大任
会上,常委次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宝全作《滁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开第报告。报告指出,市届4月28日上午,人大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分组审议了《滁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委次主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经过十余次修改,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符合我市实际,比较成熟和完善,同意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大家也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胡孔胜等主任会议成员对该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意提请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
市民政局、司法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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